据了解,为进一步规范全市校服市场,市教育局多次召开会议,下发文件,提出了相关实施意见。2020年,市教育局和市市场监管局联合下发了《关于印发提升儿童用品、学生校服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》。针对该通知,市教育局专门印发了《关于做好校服、作业本、学生饮用奶工作相关事宜的通知》,与市市场监管局组成了联合督查小组,开展专项检查工作,举办以“守护儿童远离伤害”为主题的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培训,进一步提升老师、家长和学生的质量安全意识,增强了他们的安全防范能力。
为进一步规范学生校服市场,要求学校在选择校服生产企业时,应选择质量保障体系健全、产品质量优良、社会信誉好的企业。学校采购校服时要求企业提供产品检验合格报告、税务登记证、企业机构代码证等,并做好备案工作。学校必须与校服生产企业签订校服采购合同,并在学校公示栏或网站公示校服采购情况,自觉接受家长、社会的监督。同时,学校将校服采购合同向属地教育管理部门备案。
为完善学生校服价格管理,要求学校校服收费依照学生自愿和非营利原则据实收取,严格执行市发改委、市教育局《转发内蒙古自治区发改委、教育厅〈关于规范内蒙古自治区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〉的通知》中的收费规定,严禁超范围超标准收费。 |